国史馆

更新时间:2023-08-30 17:12

国史馆是清代负责纂修本朝历史的专门机构,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正式设立,宣统三年(1911)被北洋政府接管。200多年间,先后纂修各朝纪、志、传、表及《大清一统志》《皇清奏议》等史籍数十种。

机构职责

清朝国史馆主要负责纂修纪传体国史,即各朝纪、志、传、表,另也承担《大清一统志》《皇清奏议》等史籍的编纂。

历史沿革

康熙二十九年三月,山东道御史徐树谷奏请纂修太祖、太宗、世祖“三朝国史”,得到清圣祖的批准。四月,正式开设国史馆,地点就设在武英殿东西廊房。由此,拉开清朝修史的长卷,当时大学士王熙为监修总裁官,设总裁、副总裁、满汉纂修官、提调、收掌、誊录、翻译等官员。康熙朝的国史馆前后开设了二十余年,主要为开国功臣作传。

雍正元年(1723年)十一月,另派纂修官,重开国史馆,以弥补康熙朝有功诸臣列传的不足,因建置和工作机制的原因,纂修国史的成绩不够理想。

乾隆元年(1736年)三月,议准礼部左侍郎徐元梦的奏请,续修国史。这次纂修国史,实际以编撰太祖至世宗的“五朝本纪”为主,乾隆十四年十二月,五朝国史编成,国史馆再次关闭、停止修史活动。这一时期,国史馆初步修成天文、时宪、地理、舆服、卫、礼、乐、兵、刑法、职官、选举、食货、河渠、艺文等十四志;编辑了顺治元年(1644年)至乾隆九年的《皇清奏议》,可谓成绩初显。

在这次闭馆十六年之后,乾隆三十年,清高宗再次开设国史馆,这次编修,把列传正式纳入正史,并确立了纂修国史列传的准则。高宗提出了“功过不隐、以备一代信史”的撰著宗旨,确立了修史的指导原则和国史的基本体例,初步形成了督察制度,是清代国史馆走向成熟的基础。至嘉庆朝,扩大了列传的门类,儒林、文苑等传的纂修方法有所突破。在全面恢复帝纪、十四志编撰的基础上,发展了《皇清奏议》和画一臣工列传的工作,同时承担了《大清一统志》的修撰。这一时期的国史馆,人员和机构设置有较大幅度增加,体制机制更为健全,是清代国史馆的成熟时期。道光以后各朝,国史馆仍然基本上沿袭前朝形成的定制,按部就班地进行着各项纂修活动,直至清朝灭亡,国史馆的例行工作从未间断。

部门设置

国史馆总裁,特简,无定员,掌修国史。

清文总校一人,满洲侍郎内特简。

提调,满洲,内阁侍读学士或侍读派充;蒙古,内阁蒙古堂或理藩院员司派充;汉,翰林院侍读学士以下官派充。各二人。

总纂,满洲四人,蒙古二人,汉六人。

纂修、协修,无定员。蒙古由理藩院司官充。满、汉由编、检充。

校对,满、蒙、汉俱各八人,内阁中书充。

光绪间,增置笔削员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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