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戴

更新时间:2022-05-18 08:27

清用以区别官员品级的帽饰。以红宝石为最高,依次为珊瑚蓝宝石、青宝石、水晶、砗磲、素金、镂花阴文金顶、镂花阳文金顶。革职或降职时,即革除或摘去所戴顶子。朝冠吉服冠在三品以上略有区别,如红宝石仅用文武一品官朝冠,吉服冠用珊瑚。进士、状元朝寇特用金三枝九叶,举人用金雀,生员用银雀;朝服则举人以上用素金,与七品官司同,生员用素银。僭用帽顶有厉禁,对八九品原用镂花阴、阴文金顶者,如因军营保举及捐纳得虚衔者,虽居微职,亦可依其虚衔戴顶子。

类别

清朝改历代的朝冠为礼帽,礼帽又称为「顶戴」或称为「顶子」。礼帽分为两种,一种为夏天戴的凉帽,另一种为冬天所戴的暖帽,每年三月开始戴凉帽,八月换戴暖帽。凉帽为喇叭形,无檐,多用藤、篾席,外裹绫罗,上镶顶珠。暖帽为圆形,有一圈檐边,多用皮、呢、缎、布制成,多黑色,中有红色绒线所制成的帽纬、帽子最高处有顶珠。一般官员(四品至九品)只可用黄貂,高等(一品至三品)的可以用灰貂,皇室用黑貂,只有皇帝可以用紫貂

顶戴简介

清代官帽与历代截然不同,凡军士、差役以上军政人员都戴似斗笠而小的纬帽,按冬夏季节有暖帽、凉帽之分,还视品级高低安上不同颜色、质料的“顶子”,帽后拖一束翎羽(分为花翎及蓝翎)。

花翎花翎是带有「目晕」的孔雀翎,一般都赐予五品或以上,翎上有“眼”(羽毛上的圆斑),并有单眼、双眼、三眼之别,眼多者为贵,只有功勋卓著的大臣才被赏戴三眼花翎及双眼花翎

蓝翎为鶡羽制成,蓝色,羽长而无眼,较花翎等级为低。蓝翎一般都赐予六品或以下、在皇宫和王府当差的侍卫官员享戴,也可以赏赐建有军功的低级军官。

官帽顶子分为三层,上为金属顶,中为球型或尖型宝珠,下为金属底座,用所饰的珠宝的数目及颜色来加区别。

皇室顶戴

成年皇室顶戴

清朝成年皇室帽顶镶嵌天然野生珍珠(主要是东珠),以金为底,但珍珠数量有严格区别,即官衔愈高,珍珠数量愈多,但最多不超过12颗(皇帝例外)。即皇帝、皇太子、执政亲王、亲王郡王贝勒贝子、皇子及皇孙等一律不许戴翎羽,因为是官员之物所以皇室不可使用,镇国公辅国公可以戴翎羽。具体规定:

未成年皇室顶戴

清朝未成年皇室帽顶镶嵌天然野生珍珠(主要是东珠),以银为底,但珍珠数量有严格区别,即官衔愈高,珍珠数量愈多,但最多不超过9颗及不戴翎羽(皇帝例外),具体规定:

官员顶戴

清代用以区别官员等级的帽饰。通常皇帝可赏给无官的人某品顶戴,亦可对次一等的官赏加较高级的顶戴。例如总督为从一品官,可戴头品顶戴。戴亦作带。顶戴指代表官阶的顶珠,不同的顶珠质料和颜色代表不同品级。

原制度(第一制度)

修定制度(第二制度)

雍正八年(1730年),更定官员冠顶制度,以颜色相同的玻璃代替了宝石(六品或以上):

御赐翎羽

皇帝赐给臣下三眼或双眼花翎是非常审慎的,顺治至清末被赐三眼花翎的大臣只有傅恒福康安和琳长龄禧恩李鸿章徐桐7人,被赐双眼花翎的约二十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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