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工程

更新时间:2023-11-24 23:54

防洪工程(flood control works),为控制、防御洪水以减免洪灾损失所修建的工程。主要有堤、河道整治工程、分洪工程和水库等。按功能和兴建目的可分为挡、泄(排)和蓄(滞)几类。

挡水

。如用河堤、湖堤防御河、湖的洪水泛滥;用海堤和挡潮闸防御海潮;用围堤保护低洼地区不受洪水侵袭等。利用具有功能的防洪工程,是最古老和最常用的措施。用挡的办法防御洪水,将改变洪水自然宣泄和调蓄的条件,一般将抬高天然洪水位。有些河、湖洪水位变幅较大,且由于泥沙淤积等自然演变和人类开发利用洪泛区等活动的影响,洪水位还有不断增高的趋势;一般堤线都较长、筑堤材料和地基选择余地较小、结构不能太复杂,堤身不宜太高。因此,用挡的办法防御洪水在技术经济上受到一定限制。

泄洪

主要是增加能力。常用的措施有修筑河堤、整治河道(如扩大河槽、裁弯取直)、开辟分洪道等,是平原地区河道较为广泛采用的措施。①扩大河槽、河道裁弯取直都能降低洪水位,增大本河段的泄洪能力;河道裁弯取直还可以缩短航程,有的还能缓解弯顶淘刷和崩岸对堤防的威胁。但这些措施将增加其下游河段的洪水流量、加大防洪负担。②修筑河堤也有增大河道泄量的功能,将原来漫溢出去的洪水控制在堤防限制的河槽内。这一方面减少了河段的调蓄容量,另一方面抬高了洪水位,增大了水深,从而加大河道的流速和下泄流量。加高原有堤也能增大泄洪能力,但不适当的加高堤防,将增加堤防本身的风险度,增加下游防洪负担。③开辟分洪道,分洪入其他河流、湖泊、洼地、海洋都能降低其下游河段的水位、洪水流量,减轻防洪负担。如分洪道绕过狭窄河段后又回归原河道,可降低狭窄河段的水位、洪水流量,减轻防洪负担,但这些措施都可能改变沿途或承泄区的环境,规划时要综合考虑,以免带来新的问题。

拦蓄(滞)

主要作用是拦蓄(滞)调节洪水,削减洪峰,减轻下游防洪负担。如利用水库、分洪区(含改造利用湖、洼、淀等)工程等。水库除可起防洪作用外,还能蓄水调节径流,利用水资源,发挥综合效益,成为近代河流开发中普遍采取的措施。但修水库投资大,还要淹没大量土地,迁移人口,有些地方还淹没矿藏,带来损失。开辟分洪区,分蓄(滞)河道超额洪水,一般都是利用人口较少的地区,也是很多河流防洪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山区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可起蓄水保土作用,遇一般暴雨,对拦减当地的洪水有一定效果。

一条河流或一个地区的防洪任务,通常由多种措施相结合构成的工程系统来承担。工程的布局是根据自然地理条件,洪水、泥沙特性,社会经济,洪灾情况,本着除害与兴利相结合,局部与整体统筹兼顾,蓄泄兼筹,综合治理等原则,统一规划。一般是在上中游干支流山谷区修建水库拦蓄洪水,调节径流;山丘地区广泛开展水土保持,蓄水保土,发展农林牧业,改善生态环境;在中下游平原地区,修筑堤防,整治河道,治理河口,并因地制宜修建分蓄(滞)洪工程,以达到减免洪灾的目的。

建设特点

与其他工程建设相比,防洪工程建设具有如下特点:

(1)防洪工程建设涉及面较广,具有系统性和社会性。如一条防洪圩堤的建设,不仅是某个地方的事,而是涉及邻近几个乡镇甚至数县的事。对于大江大河的防洪工程建设,通常要由省 ( 区、州)际之间协作完成。因此,防洪工程建设既是系统性工程,又是社会性工程。

(2)防洪工程的效益主要不是直接创造社会财富,而是在防洪减灾的过程中产生效益,也就是以减少洪灾机会、降低洪灾程度、减少洪灾损失或改变洪灾损失的负担方式以及安定民生为效益。

(3)由于洪灾损失受洪水随机性的影响,导致防洪减灾效益具有不确定性。洪水出现的特点,虽有统计方面的规律,但年际变化大,洪水造成的损失年际变化更大。一般年份不发生洪灾或灾害很小,一旦出现大洪水,损失就很大。

(4)防洪工程在安定社会和保障人民生活等方面的效益,是难以用货币来衡量的。综上所述,防洪工程建设具有社会性,工程建成后难以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而这种社会效益难以用货币的方式全面地衡量或核算。防洪工程这种效益机制的特点,决定了其难以引进风险投资机制。其建设资金的投入机制、建设管理和运行过程的责任机制也具有特殊性。

建设成就

防洪工程建设

新中国成立以来进行了一系列大规模的防洪工程建设,防洪事业成绩巨大,防洪减灾效益显著。目前各主要江河基本上形成了以水库、堤防、蓄滞洪区或分洪河道为主体的拦、排、滞、分相结合的防洪工程体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整修加固堤防。全国已建江河堤防总长27万公里 ,保护耕地近3 960万公顷,保护人口4.66亿人。

(2) 修建了大量的水库工程。已修建大、中、小型水库85 120座,总库容近5 184亿立方米(防洪库容约占总库容的1/4),其中大型水库420座,总库容3 842亿立方米,这些水库在防洪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2001年《中国水利年鉴》统计) 。

(3) 疏浚整治河道及开辟排洪入海出路。如海河流域扩建、开辟子牙新河、滏阳新河、独流减河、永定新河、漳卫新河等,开挖疏浚了各河分流入海的河道,改变了各河流的洪水汇集于天津入海的局面;淮河流域扩大了入江水道(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工程),开挖了苏北灌溉总渠和淮沭新河等,增大了排水入海的能力。

(4) 建设分蓄洪工程。至1995年底,在主要江河上开辟了行、分、蓄洪区86处,可分蓄洪量1 200多亿立方米 。此外,已建成机电排灌容量3 924万千瓦,全国易涝面积有 2 440万公顷, 已治理约2 010万公顷;大力开展了水土保持工作,全国水土流失面积为163万平方公里,已治理66.9万平方公里。

防洪工程作用

上述防洪工程在新中国成立后发生的几次大洪水的防洪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举例如下:

(1)在1954年的长江大洪水中,荆江分洪区 (1952年兴建) 对确保荆江大堤的安全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减免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

(2)黄河大堤和东平湖分洪区在1958年黄河大洪水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3)在1963年海河流域大洪水中,之前兴建的10多座大、中型水库配合白洋淀等一批蓄洪区联合运用,对保护天津市和津浦铁路的安全起到了关键作用。

(4)在1954年和1991年的淮河流域大洪水中,其上中游修建的水库和分蓄洪区发挥了重要作用。

(5)在黄河流域,由于大规模的堤防和分蓄洪区建设,新中国成立以来黄河从未发生过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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