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乌林

更新时间:2023-08-22 22:45

又称“赏乌绫”。赏财帛之意。清朝政府在东北地区设立三姓副都统衙门,管辖着松花江与黑龙江下游、乌苏里江以东和库页岛等广大地区(简称为”三姓地方”)。三姓地方的各族人民除被编入八旗者外,余皆编入户籍,由清政府任命的姓长(喀剌达)、乡长(噶珊达)管理。编入户籍者,每户“岁纳貂皮一张”。这是清政府对三姓地方编入户籍的各族人民实行的税制。在他们贡貂的同时,还得到清政府赏赐的财物。赏赐与赐宴是有固定规则的,设置的收贡机构,称“赏乌林木城”衙门,定时派官员到指定地点收纳贡物。朝廷赏赐献方的物品初期为蟒袍、布袍等成衣,后改成各种锦缎丝绸布匹棉花,以及其它物品等。这就是”贡貂制度“与”赏乌林制度”。

源流

据《赫哲族简史》考证,“自顺治初年即行编户。顺治十年(公元1653年)沙尔琥达与赫哲族葛依克勒氏族头人库力甘额夫等十二人招服赫哲族九姓(《康熙会典》载十姓)四百三十二户。康熙十五年(公元1676年)编赫哲、费雅喀共一千零二十九户。康熙二十九年(公元1681年)、四十九年(公元1701年)、五十一年(公元1713年)三次对费雅喀、鄂伦春、库页编户共一千一百五十八户。康熙六十一年(公元1723年)续增七百零一户。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至乾隆十五年(公元1750年)又增编三百四十户。赫哲、费雅喀共编二千二百五十户,其中赫哲族一千二百七十七户,费雅喀九百七十三户。此数字不包括奇勒尔、赛马尔等氏族。”“赏乌林”一事,原由宁古塔办理,乾隆四十四年(公元1779年)移至三姓办理。

等级

“赏乌林”是分等级的,开始分五级,后来不再赏给萨尔罕锥,变为四级。以乾隆五十六年(公元1791年)为例:

萨尔罕锥

萨尔罕锥:(满文之音译,意为“少女”,此处指下嫁到赫哲、库页费雅喀人处的满洲旗人之女):每年赏给女齐肩朝褂(需彭缎一丈五尺、白绢三丈、棉花八两)一套,包括袍子(需彭缎二丈、白绢四丈、妆缎一尺三寸、红绢二尺五寸、棉花十二两)、长棉袄(需金黄绸一匹、白绢三丈、棉花八两)、裙子(需闪缎六尺、红青缎二尺五寸、绿绢二丈五尺、毛青布二尺五寸、红绢三丈六尺、带子一副)、裤子(需毛青布一匹、白布二丈、棉花六两、棉缝线二钱)。附带赏给毛青布五匹、梳子二、篦子二、包头二、针一百、带子五副、线五绺、钮子十二、每块三尺之绢里子三块、漆匣一、皮箱一。当年赏了10人。

姓长

满语”哈喇达“,每年赏给无扇肩朝服衣(需蟒缎一匹、白绢四丈五尺、妆缎一尺八寸、红绢二尺五寸、家机布三尺一寸、棉花十二两)一套,包括长棉袄(需毛青布一匹、白布二丈、棉花八两、棉缝线二钱)、裤子(需毛青布一匹、白布二丈、棉花六两、棉缝线二钱)、帽、带、靴、袜折给毛青布二匹。附带赏给毛青布四匹、梳子一、篦子一、包头一、汗巾高丽布一丈、每块三尺之绢里子二块、针三十、带子三副、线三绺、钮子八、桐油匣子一。当年赏了20人。

乡长

满语”噶珊达“,每年赏给朝衣(需彭缎二丈三尺五寸、白绢四丈五尺、妆缎一尺八寸、红绢二尺五寸、家机布三尺一寸、棉花十二两)一套,包括长棉袄(需毛青布一匹、白布二丈、棉花八两、棉缝线二钱)、裤子(需毛青布一匹、白布二丈、棉花六两、棉缝线二钱)、帽、带、靴、袜折给毛青布二匹。附带赏给毛青布三匹、梳子一、篦子一、包头一、汗巾高丽布一丈、每块三尺之绢里子二块、针三十、带子三副、线三绺、钮子八。当年赏了185人(一百九十套)。

子弟

满语”朱色豆特“,每年赏给缎袍(需彭缎二丈、白绢四丈、妆缎一尺三寸、红绢二尺五寸、棉花十二两)一套,包括长棉袄(需毛青布一匹、白布二丈、棉花八两、棉缝线二钱)、裤子(需毛青布一匹、白布二丈、棉花六两、棉缝线二钱)、帽、带、靴、袜折给毛青布二匹。附带赏给毛青布三匹、梳子一、篦子一、包头一、汗巾高丽布一丈、每块三尺之绢里子二块、针三十、带子三副、线三绺、钮子八。当年赏了107人。

白人

也成为”白丁“,即普通边民,每年赏给毛青布袍(需毛青布二匹、高丽布三丈五尺、妆缎一尺三寸、红绢二尺五寸、棉花十二两、棉缝线二钱)一套,包括长棉袄(需毛青布一匹、白布二丈、棉花八两、棉缝线二钱)、裤子(需毛青布一匹、白布二丈、棉花六两、棉缝线二钱)、帽、带、靴、袜折给毛青布二匹。附带赏给毛青布二匹、梳子一、篦子一、包头一、汗巾高丽布五尺、每块三尺之绢里子二块、针三十、带子三副、线三绺、钮子八。当年赏了2017人(二千一百十套)。

对表现突出者或另有原因者,也有时破例赏给两套。“赏乌林”是清王朝给渔猎赫哲人的劳动报酬、年薪,实际上是实物工资。渔猎民在深山老林、大江大河里是无法生产这些东西的。为什么赫哲渔猎民的服装有时跟满族服装很相似,穿赏赐给的服装便是其中原因之一。

赏乌林地点

”赏乌林”地点与进贡地点相同。所设机构称“赏乌林木城”,有时也写作“赏乌绫木城”。据乾隆八年(公元1743年)记载,所赏衣物“由盛京工部制做,经宁古塔关领后颁赏”。在宁古塔昂邦章京管辖时期,除了在宁古塔“赏乌林”之外,还在奇集噶珊设一进贡和“赏乌林”地点,约定每年七月库页费雅喀六姓148户均至此进行“赏乌林”。三姓副都统管辖时期,则进一步划分“赏乌林”区域,任用赫哲族头人或赫哲族官员,收纳贡品和“赏乌林”,使“赏乌林”更加固定化、制度化。到康熙年间,已经明确规定:齐集以上者俱赴三姓城交纳贡品、领取赏物。齐集以下者俱在三姓城东北3000里德楞恩地方,由三姓派员收纳贡品、颁“赏乌林”。恰喀尔隔年一次至乌苏哩(里)、莽牛河,收纳贡品九十张,颁“赏乌林”。后来又“为每岁开江迎赏赫哲人等而设宛里和屯卡”,并有章京、笔帖式驻防。据同治四年(公元1865年)档案记载,具体地点是“赫哲人等前来宛里和屯卡伦内德依亨吉林庄进贡貂皮”、领“赏乌林”。

赏乌林形式

“赏乌林”则是地方官必须履行,不可违误、行使国家主权的职责。因此,在每年赫哲渔猎民进贡貂皮的同时,先是宁古塔、后为三姓地方官都准时派出多名赫哲族官员和披甲(士兵),到指定的“赏乌林木城”中征收贡品,颁“赏乌林”。赫哲渔猎民每年都期盼着这一天。这是他们一年中唯一的公出,往返路费是由国家以口粮形式发给的。

“赏乌林”也是长年分散渔猎的赫哲人一次大集会,在五天的时间里,进贡者无人缺席,各类民族活动一并开展,再加上以物易物的商业活动,热闹无比。

赏乌林作用

“赏乌林”是清王朝对黑龙江下游诸民族主要是赫哲族采取的管辖制度,它虽是清朝强化封建统治、驾驭少数民族的一条国策,但客观上对巩固东北边疆和维护国家统一,起过一定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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