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腥立法

更新时间:2022-04-20 16:08

血腥立法,是15世纪末至16世纪,英国都铎王朝颁布的迫害失地流浪者的法令。

立法背景

15世纪末至16世纪,英国都铎王朝颁布的迫害失地流浪者的法令。

由于圈地盛行,大批无地农民,流离失所,沦为流浪者,从而,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并影响国家的税源和兵源。

为此,都铎王朝从亨利八世,开始颁布了一系列,迫害破产农民和禁止流浪的法令。

这些法令,以各种手段惩治流浪者,有鞭笞、烙印、割耳、卖为奴隶乃至处死。

法国、尼德兰等国,在资本原始积累时期,也曾颁布过类似的法令。

马克思形象地称这些法令,为“惩治流浪者的血腥法律”。血腥立法的颁布,引起英国农民的不断反抗。

立法影响

在国内,都铎王朝为了维护封建统治秩序,对广大劳动人民实行高压政策。

政府颁布了一系列“血腥立法”,迫害在圈地运动中,被抛出的失业流浪者,对他们施行鞭打、烙印、割耳和降为奴隶等刑罚,甚至处死。

“血腥立法”,最充分地体现了封建专制王权的阶级本质。

16世纪,英国工人的生活状况,也是不堪忍受的,政府颁布劳工立法,把工人的工资,强制地压低到有利于企业主赚钱的界限内。

由于价格革命的影响,工人的实际工资下降,但是,压低工资的法令,仍然有效。

处在都铎王朝专制统治下的工农群众,不断反抗,1536年林肯郡和约克郡的农民首先暴动,此后,反抗斗争接连不断,其中,以1549年由小贵族凯特兄弟领导的诺福克郡农民起义,规模和影响最大,起义波及全郡,攻下了郡首府诺里季城,城内工人、帮工、学徒、破产行东响应,壮大了起义的声势,击溃了一支1200人的政府军,但是,起义最后还是被镇压下去了。

农民起义虽然屡遭失败,但有重大的意义,它沉重地打击了封建统治阶级,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圈地的狂潮。

农民以武装斗争的方式,维护了自己对土地的权利,使农村中保留了许多自耕农,这些自耕农成了17世纪资产阶级革命中新模范军的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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