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洪钧

更新时间:2022-11-13 23:11

聂洪钧(1905—1966),曾用名聂鸿钧,湖北咸安区官埠桥镇泉水湖村聂樊人。1922年考入湖北甲等工业学校学习。1925年7月经张学武、李子芬介绍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随后被派往广州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学习。10月经彭湃、罗严介绍转为中共正式党员。1926年7月任省农协驻鄂南特派员。他回咸宁后,建立中共咸宁县特支和共青团咸宁县特支,任特支书记。1926年8月下旬,汀泗桥战役、贺胜桥战役打响,聂领导咸宁工农民众积极配合北伐军。1927年到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回国后任上海中共中央宣传部秘书,中共京汉特委书记,红十军政委,陕北军区军委主席等职,抗日战争时期,任中共湖南省委统战部长。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共鄂东区委书记,东北粮食总局局长。建国后,历任湖北省人民政府副主席,中南财委副主任,粮食部副部长等职,政协第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委。1966年8月12日因病在北京病逝,享年61岁。(概述图来自红色基因传承网)

人物生平

聂洪钧1905年11月26日生于咸宁县拦马圻村一个贫农家庭。1915年在本村读私塾,1919年入成宁县立高小读书,1921年考入湖北省立甲种工业学校就读。时值社会运动风起云涌,特别是“二七”大罢工的斗争,对他影响甚大,他从革命刊物《中国青年》上知道了恽代英,于是主动与他接触,希望能加入中国共产党。1925年7月,由李子芬、张学式介绍,加入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秋,共青团武昌地委决定派他到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第5届学习。在学期间,经彭湃、罗严介绍,由共青团员转为共产党员,并担任党小组长。12月从农讲所毕业后,回湖北省农民协会任秘书长兼组织部长,协助陈荫林主持全省农民运动工作。

1926年7月任省农协驻鄂南特派员。他回咸宁后,建立中共咸宁县特支和共青团咸宁县特支,任特支书记。同年,经党组织允许,他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帮助创建国民党咸宁县党部。1926年8月下旬,汀泗桥战役、贺胜桥战役打响,聂领导咸宁工农民众积极配合北伐军。年底,当选县农协委员长。次年春,他发动全县农民开展减租、抗押、抗债斗争。1927年5月,夏斗寅叛军进犯咸宁,聂率领农民自卫军挥师迎战,并与叶挺部会师,合力反击,一举收复咸宁。8月7日,中共中央在汉口召开“八七会议”,中共湖北省委计划组织鄂南秋收暴动,任聂为鄂南农民革命军总指挥。9月暴动前夕,他奉命赴苏联学习。1929年1月回国,先后任中央农委秘书长和江苏农委秘书长、上海吴淞区委宣传部长、中宣部审计科长。次年12月任中央特派员,赴鄂北恢复党组织,创建根据地。他成功地领导了“红五月暴动”,建立了以蔡阳铺为中心的襄东、襄南、宜城等地苏维埃政权。

1931年5月任闽赣省委组织部部长,后任红十军政委,闽浙赣军区政治部主任、政委。1935年5月任西北军事委员会主席,后任苏维埃西北办事处内务部副部长、中央组织部统计科科长等职。抗战时期,历任湖南省委军事部部长兼统战部部长、中央党务研究室研究员。1944年10月后,历任八路军三五九旅南下支队秘书长、中共湘鄂赣区委宣传部部长兼行署主任、区党委书记兼军区政委、北平军调部执行处副处长、东北财贸办事处副处长兼东北粮食总局局长。1949年5月任湖北省人民政府第一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中南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兼粮食局局长、党组副书记,第四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1966年8月于北京病逝。

主要事迹

组织农民运动

1926年3月10日,湖北省农协机关被破坏,聂洪钧被捕入狱,在狱中,他写了《狱中》、《曙光》两首诗,用雁衡的笔名发表于《武汉评论》上。7月,经董必武,钱介磐等同志的活动被保释出狱。不久,被分配回成宁搞农民运动。

在咸宁工作期间,聂洪钧积极联络革命青年和工农积极分子。从反捐税、反豪绅、反军阀的斗争中,建立了秘密农协小组和工会小组。发动并组织了10万以上工农和各阶层人民群众迎接北伐军,对北伐军攻打武昌城的战斗予以巨大的人力和物力支持。还同国民党右派的反革命团体孙文主义学会在咸宁的活动进行了坚决的斗争,赶跑了“咸宁县长”,收缴了全县民团与警察武装。粉碎了地方土匪的活动。12月,召开咸宁县农民代表大会,成立了咸宁县农民协会,聂洪均被选为县农民协会会长。此后,他以更高的革命热情带领人民群众进行反地主豪绅、反贪官污吏的革命斗争。打跑了勾结土豪劣绅、贪污受贿的司法委员,没收烧掉了大部分地主劣绅的田契,废除了苛捐杂税。为了减少商人的中间剥削,建立了咸宁农产品运销合作社等经济组织。1927年3月,聂洪钧出席了湖北全省农民代表大会,被选为省农民协会委员。5月,他带领咸宁农民自卫军,在叶挺的统一指挥下,参加了同夏斗寅叛军的战斗。

领导保卫闽浙赣苏区斗争

1934年,聂洪钧与方志敏一道进行了艰苦卓绝的保卫闽浙赣苏区斗争。这期间国民党由疯狂进攻的战术改变为步步为营的堡垒分割推进战术。当时中央在“左”倾路线的影响下,提出“赤色堡垒对白色堡垒”的作战指导方针,使苏区蒙受了很大的损失。聂洪钧与方志敏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几点意见:一、发动组织群众开展广泛的地雷战;二、发展苏区周围的白区和敌人后方的游击战;三、动员、组织赤卫军和少先队补充红军主力。由于他们坚持了正确的做法,在保卫苏区的斗争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得到了中央的赞同。

改善东北财政状况

1946年8月,聂洪钧到东北财经办事处负责建立财经处,11月任财政处副处长兼东北粮食总局局长。12月,王首道宣布东北局决定,任命聂洪钧为东北局驻绥芬河代表兼办事处处长,统一管理绥芬河地区党、政、军、群保卫和交通的全权指挥和领导。他广泛发展对苏贸易,用粮食、猪肉等交换回我军的急需物资和民用物资。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摸索和总结,拟出了“东北解放区各级粮食局组织与工作暂行条例”,使战时东北粮食工作基本上实行了统一管理,粮食业务做到了条理化、制度化,对改善东北财政情况起了很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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