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天主教

更新时间:2023-05-24 14:40

美国天主教,美国化的罗马天主教会。1634年英国天主教移民首抵北美马里兰。1649年该地天主教业主巴尔的摩勋爵制订“宗教信仰自由法”,是欧美第一个宗教自由法。不久英国国教会控制马里兰,禁止天主教公开礼拜。美独立后才重享信仰自由。

发展历程

因美天主教始终受压,故支持政教分离。

殖民地时天主教神职人员奇缺,形成平信徒理事会管理教会的民主制度。

独立后形成独立教区,有自己的主教,圣统制逐步完善。

19世纪中叶后大量爱尔兰、德、意、波等国天主教移民至美,进而促进欧洲式圣统制建制。

教皇利奥十三于1899年发布反“美国主义”通谕,1907年庇护十世发布反现代主义通谕,使美教会内自由派受致命打击,美教会完全由保守派控制,成为教廷喉舌。

梵二会议(1962—1965)后美教会发生翻天覆地变化,日趋开放和美国化,由此与教廷矛盾加剧。

1968年教皇发布反堕胎的《人类生命》通谕,遭多数美育龄妇女反对。

内容

半数以上美神职人员和60%以上信徒支持神父有结婚选择权。美教会对离婚再婚均持宽容态度。不少人支持妇女神职,一些自由派支持同性恋权利。美主教团在近20年就经济、战争与和平、种族、妇女等问题发布牧函,大体持自由开放立场,支持穷人、黑人、妇女在社会的平等权利。由于教廷积极扶植美教会保守势力,打击自由派,近年来美教会在堕胎、妇女任神职等问题上有些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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