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目体

更新时间:2021-12-04 16:59

中国编年体史书的一个变种。纪事仍以时年为序,每事有一提纲,以大字提要为纲,小字分注为目,纲简目详,颇便查阅。朱熹以“纲为提要,目为叙事。”“纲”仿《春秋》,“目”效《左传》,撰成《资治通鉴纲目》,创立了纲目体。

自南宋陈均《皇朝编年纲目备要》 、元陈《 通鉴续编》 后,亦有沿用此体者。

纲目体,系中国历史体裁之一重,起於编年、纪传、典志诸体之后。

纲目体史书问世以后很有影响,继作者众。宋、元间,金履祥撰《资治通鉴前编》十八卷,《举要》三卷,上起唐尧,下接《资治通鉴》。后人以《举要》为纲,改成纲目体形式,与《资治通鉴》形成一体。明成化间,大臣商辂等奉敕撰《续资治通鉴纲目》二十七卷,上起北宋建国,下至元顺帝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

纲目体,志书编纂的一种传统的机构形式。纲目体的篇目结构是先设总纲,或称大类,各纲之下再设细目,目以纲聚,以纲统目,纲举目张。社会主义新方志都以事为纲,一般下列环境、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等目,目以下有子目,以上这三个层次一般都有各级史志部门设计(当然一些业务范围十分宽泛的部门也会参与子目的设计),子目一般就到了志书的各个承编单位,而框架设计最基础的工作也就是各个承编单位条目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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