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民主

更新时间:2024-09-19 11:28

直接民主(Direct democracy)指的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身份的重合,公民作为国家的主人直接管理自己的事务,而不通过中介和代表。直接参与、直接选举和全民公决都具有直接民主的因素,但不构成体制上的直接民主。严格意义上的直接民主仅指的是国家体制上的直接民主。

理论简介

间接民主的对称。英文为indirect democracy指公民直接参与、讨论、决定和管理国家与社会事务的民主形式。一般包括在具体事务上的直接民主和国家体制上的直接民主两个层面的涵义。现代国家中的直接选举、全民公决以及通过听证会等方式直接参与公共事务的讨论决定等,是直接民主的不同表现形式。我国在国家体制上实行的是间接民主。但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也实行和提倡直接民主。如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城乡基层推行群众自治制度、企事业单位实行职工民主管理等,都是直接民主在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具体表现。直接民主的发展有一个历史过程,随着人类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直接民主的范围将逐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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