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22 20:39

理(拼音:lǐ)为汉语一级通用规范汉字(常用字)。此字最早形体为秦代小篆,也见于《诗经》等先秦著作。“理”的本义是指加工玉石,引申为治理、办理,又引申为经过治理,使原本乱糟糟的事物整齐,也指处理诉讼案件。还引申为一般物体的纹理,又引申为抽象的道理,还表示对别人的言行做出反应。

字源演变

“理”在小篆中写作图1,是形声字,其中左部为“玉”字,作形旁表义,表示与玉石相关的;右部“里”字为声旁,指示读音。隶书、楷书沿袭小篆,字形整体变化不大。

“理”的本义是“加工玉石”,古时又叫“治玉”,也就是顺着纹路把玉从璞中剖分出来。《战国策·秦策三》:“郑人谓玉未理者璞。”句中的“理”,显然指的是加工玉石。

“理”字从“治玉”的本义中衍生出众多意义。由“治玉”这个本义经过引申,扩大到泛指对一切事物的整治料理。治理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各个行业。治理国家叫“理国”,料理财务叫“理财”,修整头发叫“理发”,处理事情叫“理事”。其他双音节动词还有清理、整理、治理、处理、办理、管理、修理、护理、受理等。

“理”由“整治料理”的意义再引申,产生出了搭理、理睬的意思,但常用于否定。比如:不理他,没理他,但很少说“理他”。“置之不理”就是放在那儿不管它的意思。

玉石上的花纹也叫“理”,推而广之,其他事物的纹路也叫“理”或“纹理”,如木纹也叫“木理”,皮肤的纹理叫“肌理”。思想和语言的层次、工作和生活的秩序叫“条理”。

整治料理事物必须按照事物的内在规律去进行,所以事物的内在规律就叫“物理”。“物理学”是研究物体不改变化学性质只改变形态位置的变化规律的科学,“心理学”是研究人的头脑反映客观现实的规律的科学“生理学”是研究机体的生命活动规律的科学。“理科”是各门自然科学的统称。人们把关于自然界和社会的各种知识进行系统总结,就成了各种“理论”。“理论”有真实和虚假、正确与错误之分。真实的、正确的理论就叫“真理”。公理、定理、原理等都是性质不同的真理。合乎情理叫做“合理”、“有道理”或“有理”,反之就是“不合理”、“没道理”或“无理”。

详细释义

(参考资料:《现代汉语词典》《汉语大字典》)

古籍训释

说文解字

【卷一上】【玉部】良止切(lǐ)

理,治玉也。从玉,里声。

说文解字注

“理,治玉也”注:《战国策》:“郑人谓玉之未理者为璞。”是理为剖析也。玉虽至坚,而治之得其䚡理以成器不难,谓之理。凡天下一事一物、必推其情至於无憾而後卽安,是之谓天理,是之谓善治,此引伸之义也。戴先生《孟子字义疏证》曰:“理者、察之而几微必区以别之名也。”是故谓之分理。在物之质曰肌理,曰腠理,曰文理。得其分则有条而不紊、谓之条理。郑注《乐记》曰:“理者、分也。”许叔重曰:“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古人之言:“天理。”何谓也?曰:理也者、情之不爽失也。未有情不得而理得者也。天理云者、言乎自然之分理也。自然之分理,以我之情絜人之情、而无不得其平是也。

“从王,里声”注:良止切,一部。

广韵

良士切,上止來 ‖ 里聲之部(lǐ)

理,料理。義理。又正也,文也。《説文》曰:“治玉也。”亦姓,皋陶爲大理,因官氏焉。殷有理徵。

康熙字典

【午集上】【玉部】 理

《唐韵》良止切。《集韵》《韵会》两耳切。《正韵》良以切,音里。《说文》:治玉也。徐曰:物之脉理,惟玉最密,故从玉。《淮南子·览冥训》:夏桀之时,金积折廉,璧袭无理。注:用之烦数,皆钝而无文。

又《说文》徐注:治玉治民皆曰理。《书·周官》:论道经邦,燮理隂阳。《前汉·循吏传》:政平讼理。

又《玉篇》:正也。《左传·成二年》:先王疆理天下。注:理,正也。

又《玉篇》:道也。《广韵》:义理。《易·系辞》:易而天下之理得矣。《史记·平原君传》:谓公孙龙曰:公无复与孔子高辨事也。其人理胜於辞,公辞胜於理,辞胜於理,终必受诎。《皇极经世》:天下之数出於理,违理则入於术,世人以数而入於术,故失於理也。

又性也。《礼·乐记》:天理灭矣。注:理,犹性也。

又条理也。《易·系辞》:俯以察於地理。疏:地有山川原隰,各有条理,故称理也。

又《说卦》:和顺於道德而理於义。《礼·中庸》:文理密察。朱注:理,条理也。

又《礼·乐记》:理发诸外,而民莫不承顺。注:理,容貌之进止也。

又《玉篇》:文也。《前汉·周勃传》:纵理入口。《唐书·太宗纪》:本心不正,则脉理皆斜。

又《增韵》:肤肉之闲为凑理,以其有脉理也。《礼·内则》:薄切之,必绝其理。杜甫诗:肌理细腻骨肉匀。

又分也。《礼·乐记》:乐者,通伦理者也。注:理,分也。《释文》:分,扶问反。

又赖也。《孟子》:大不理於口。

又《广韵》:料理。《晋书·桓冲传》:冲谓徽之曰:在府日久,当相料理。

又《韵会》:治狱官曰理。《礼·月令》:孟秋之月,命理瞻伤,察创视折。注:理,治狱官也。《史记·循吏传》:李离者,晋文公之理也。

又媒也。屈原《离骚》:解佩纕以结言兮,吾令蹇修以为理。注:使古贤蹇修而为媒理也。五臣云:令蹇脩为媒,以通辞理。

又姓。《五音集韵》:臯陶为大理,因官氏焉,殷有理徵。

又纸名。《博物志》:南海以海苔为纸,其理倒侧,故名侧理。

又《正字通》:大理,古滇夷国名。自唐始通中国,历蒙赵杨段四姓,俱僭称帝。至元始臣服中国,称总管,及明而亡,改为大理府,属云南。

又与李通。《左传·昭十三年》:行理之命。注:使人也。《周语》:行理以节逆之。贾逵注小行人也。孔晁注亦作李。

《前汉·天文志》:骑官左角曰理。《史记·天官书》:作李。

字形书法

字形对比

书写提示

【规范提示】“王”的末笔横改提。

【写法】“王”窄“里”宽,顶部左右旁齐平,底部“里”低。“王”,中间短横在横中线。“里”,首笔竖在竖中线,第四笔横在横中线下侧;末两横上短下长,长横从“王”下侧起笔。

书法欣赏

音韵集汇

韵书集成

(参考资料:汉典)

中上古音

(参考资料:汉典)

方音集成

注意:方言字音的声母和韵母用国际音标标注;各方言点的字音以当地城区中老年人口音为依据,仅作参考

(参考资料:《汉语方音字汇》、汉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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