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卷

更新时间:2021-12-01 23:19

案卷

内容

案卷是根据文件的来源、时间、内容和外形上的异同点和联系组成的,包括案卷封面、卷内文件目录、卷内文件、卷内备考表等几部分。

案卷封面项目包括:全宗名称、类目名称、案卷题名、卷内文件起止日期、保管期限、件(页)数、归档号、档号。有些国家对案卷的规格有统一的规定。

卷内文件目录是案卷内登录文件题名及其他特征并固定文件排列次序的表格,通常排列在卷内文件之前。卷内文件目录项目包括:顺序号、文号、责任者、题名、日期、页号。

卷内备考表是案卷内文件状况的记录,通常排列在卷内文件之后。主要项目有:本卷情况说明、立卷人、检查人、立卷时间等。

封底。

组成案卷力求美观、整齐。

立卷要求

1.案卷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40mm;

2.案卷内不应该有重份文件,不同载体的文件一般应分别组卷。

案卷编目

1.编制卷内文件的页号应符合规定。

(1)卷内文件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

(2)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写在右下角。

(3)成套图纸或印刷成册的科技文件材料,自成一卷的,原目录可代替卷内目录,不必重新编写页码。

(4)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码。

2.卷内目录编写应符合规定。

3.卷内备考表的编制应符合要求。

4.案卷封面应符合规定。

5.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案卷内封面应采用70g以上的白色书写纸制作,幅面统一用A4幅面。

装订

案卷采用装订和不装订两种形式。文字材料必须装订。既有文字材料也有图纸的案卷应装订。装订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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