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国家联盟

更新时间:2024-09-20 14:39

东南亚国家联盟(英文: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缩写:ASEAN,简称:东盟),于1967年8月8日在泰国曼谷成立,秘书处设在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截至2023年,东盟有10个成员国: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缅甸越南。联盟成员国总面积约449万平方千米,人口约6.716亿。

发展历史

1961年7月31日,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在曼谷成立东南亚联盟。

1967年8月7—8日,印度尼西亚泰国新加坡菲律宾四国外长和马来西亚副总理在曼谷举行会议,发表了《曼谷宣言》(即《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宣言》),正式宣告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

1976年,《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签订。8月28—29日,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三国在吉隆坡举行部长级会议,决定由东南亚国家联盟取代东南亚联盟。

1984年1月7日,文莱加入东南亚国家联盟。

1995年7月28日,越南加入东南亚国家联盟。

1997年7月23日,老挝缅甸加入东南亚国家联盟。

1999年4月30日,柬埔寨加入东南亚国家联盟。

2007年11月20日,参加第13届东盟首脑会议的东盟成员国领导人签署了《东盟宪章》。

2008年12月,《东盟宪章》正式生效。

2015年12月31日,东盟共同体正式成立。

2019年8月8日,东盟秘书处新大楼落成。

当地时间2022年11月11日上午,第40届和第41届东盟峰会在柬埔寨首都金边开幕。

当地时间2022年11月11日,东盟国家领导人在第40届和第41届东盟峰会上宣布,东盟原则上同意接纳东帝汶为成员国。

2023年9月7日,第43届东盟峰会及东亚合作领导人系列会议7日在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闭幕。

当地时间2024年1月29日,秘鲁被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接纳为发展伙伴。

联盟成员

成员国

截至2023年,东南亚国家联盟有10个成员国: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总面积约449万平方千米,人口约6.716亿。

候选国

2022年7月19日,东帝汶总统若泽·拉莫斯·奥尔塔访问印度尼西亚时说,东帝汶希望2023年加入东南亚国家联盟。

观察员国

巴布亚新几内亚,为东南亚国家联盟观察员国。21世纪以来,巴布亚新几内亚外长一直以观察员身份出席东盟外长会议。

组织机构

根据《东盟宪章》,东盟组织机构主要包括:

(一)东盟峰会:就东盟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发展方向做出决策,一般每年举行两次会议。

(二)东盟协调理事会:由东盟各国外长组成,是综合协调机构,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会议。

(三)东盟共同体理事会:包括东盟政治安全共同体理事会、东盟经济共同体理事会和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理事会,协调其下设各领域工作,由东盟轮值主席国相关部长担任主席,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会议。

(四)东盟领域部长会议:由成员国相关领域主管部长出席,向所属共同体理事会汇报工作,致力于加强各相关领域合作,支持东盟一体化和共同体建设。

(五)东盟秘书长和东盟秘书处:负责协助落实东盟的协议和决定,并进行监督。

(六)东盟常驻代表委员会:由东盟成员国指派的大使级常驻东盟代表组成,代表各自国家协助东盟秘书处、东盟协调理事会等机构开展工作。

(七)东盟国家秘书处:东盟在各成员国的联络点和信息汇总中心,设在各成员国外交部。

(八)东盟政府间人权委员会:负责促进和保护人权与基本自由的相关事务。

(九)东盟附属机构:包括各种民间和半官方机构

决策机构

东盟峰会是东盟最高决策机构,由各成员国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组成,东盟各国轮流担任主席国。东盟秘书长是东盟首席行政官,向东盟峰会负责,由东盟各国轮流推荐资深人士担任,任期5年。现任秘书长高金洪(Kao Kim Hourn,柬埔寨前首相助理大臣),2023年1月就任,任期至2027年底。

宪章宗旨

《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宣言》,于1967年8月8日在泰国曼谷发表。《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宣言》确定的宗旨和目标是:

(1)以平等与协作精神,共同努力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

(2)遵循正义、国家关系准则和《联合国宪章》,促进本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3)促进经济、社会、文化、技术和科学等问题的合作与相互支援;

(4)在教育、职业和技术及行政训练和研究设施方面互相支援;

(5)在充分利用农业和工业、扩大贸易、改善交通运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面进行更有效的合作;

(6)促进对东南亚问题的研究;

(7)同具有相似宗旨和目标的国际和地区组织保持紧密和互利的合作,探寻与其更紧密的合作途径。

东盟宪章》全称《东南亚国家联盟宪章》,于2008年12月正式生效。《东盟宪章》文件长达31页,确立了东盟的目标、原则和地位。《东盟宪章》对各成员国具有约束力,赋予东盟法人地位。

2008年12月,《东盟宪章》正式生效,确定东盟的目标包括:

(一)维护和促进地区和平、安全和稳定,进一步强化以和平为导向的价值观;

(二)通过加强政治、安全、经济和社会文化合作,提升地区活力;

(三)维护东南亚的无核武器区地位,杜绝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四)确保东盟人民和成员国与世界和平相处,生活于公正、民主与和谐的环境中;

(五)建立稳定、繁荣、极具竞争力和一体化的共同市场和制造基地,实现货物、服务、投资、人员、资金自由流动;

(六)通过相互帮助与合作减轻贫困,缩小东盟内部发展鸿沟;

(七)在充分考虑东盟成员国权利与义务的同时,加强民主,促进良政与法治,促进和保护人权与基本自由;

(八)根据全面安全的原则,对各种形式的威胁、跨国犯罪和跨境挑战作出有效反应;

(九)促进可持续发展,保护本地区环境、自然资源和文化遗产,确保人民高质量的生活;

(十)通过加强教育、终身学习以及科技合作,开发人力资源,提高人民素质,强化东盟共同体;

(十一)为人民提供发展机会、社会福利和公正待遇,提高人民福祉和生活水平;

(十二)加强合作,营造安全、无毒品的环境;

(十三)建设以人为本的东盟,鼓励社会各界参与东盟一体化和共同体建设进程,并从中获益;

(十四)增加对本地区文化和遗产的认识,加强东盟共同体意识;

(十五)在开放、透明和包容的地区架构内,维护东盟在同外部伙伴关系中的中心地位和积极主动作用。

经济社会

人口

据东盟秘书处2009年6月统计,东南亚国家联盟人口5.84亿。

经济

东南亚国家联盟是亚洲第三大经济体和世界第六大经济体。

2017年,东南亚国家联盟经济增长5.2%,经济总量超过2.7万亿美元。

形象标识

旗帜

东南亚国家联盟盟旗是东南亚国家联盟的旗帜,采用于1997年。蓝色代表大海、天空和友谊。徽记由10根黄色条纹组成,代表10个成员国。

会徽

东南亚国家联盟盟徽是东盟的官方标志。东盟会徽代表一个稳定、和平、团结和充满活力的东盟。会徽的颜色蓝色、红色、白色和黄色代表了所有东盟成员国国徽的主要颜色。蓝色代表和平与稳定。红色代表勇气和活力,白色代表纯洁,黄色代表繁荣。会徽中央的稻草茎代表了东盟开国元勋们的梦想,即东盟国家将东南亚所有国家凝聚在一起,友好团结。圆圈代表东盟的团结。

精神文化

2008年11月20日,盟歌创作的最后一轮评选在曼谷举行,共有10首候选曲目入围。评委来自东盟10个成员国,以及对话国中国、澳大利亚、日本。最终从10首候选歌曲中选择了《东盟之路》。

《东盟之路》歌词:“高高举起我们的旗帜,像天一样高;拥抱我们心中的自豪;东盟紧密团结如一体,内省自身,放眼全世界;以和平为起点,以繁荣为目标。我们敢于梦想,我们乐得分享。共同为东盟,我们敢于梦想;我们乐于分享,因为这就是东盟之路。”

1967年8月8日,泰国、印度尼西亚、新加坡、菲律宾、马来西亚5国在曼谷发表《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宣言》。8月8日被定为“东盟日”。

新闻传媒

东南亚国家联盟拥有众多定期或不定期发行的出版物,如《东盟年度报告》《东盟商务通讯》等。

主要活动

1976年2月,东盟第1次首脑会议在印尼巴厘岛举行,会议签署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和《东南亚国家联盟协调一致宣言》。

1977年8月,东盟第2次首脑会议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会议确定东盟扩大区域经济合作,加强同美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欧共体的对话和经济联系。

1987年12月,东盟第3次首脑会议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会议签署了《马尼拉宣言》《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修正议定书和四项经济协定。

1992年1月,东盟第4次首脑会议在新加坡举行,签署了《1992年新加坡宣言》《东盟经济合作框架协定》和《有效普惠关税协定》等三个文件。

1995年12月,东盟第5次首脑会议在泰国曼谷举行,会议发表了《曼谷宣言》,签署了《促进东盟一体化和形成东盟整体意识实施方案》《关于加强东盟经济合作框架议定书》《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通过了《东盟组织机制调整方案》。

1998年12月,东盟第5次首脑会议在泰国曼谷举行,会议发表了《曼谷宣言》,签署了《促进东盟一体化和形成东盟整体意识实施方案》《关于加强东盟经济合作框架议定书》《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通过了《东盟组织机制调整方案》。

2001年11月,东盟第7次东盟首脑会议在文莱举行。会议发表了《2001东盟反恐联合行动宣言》《第七次东盟首脑会议关于艾滋病问题宣言》,并通过了“河内行动计划中期回顾”等文件。

2002年11月4日至5日,第8次东盟首脑会议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并签署了《东盟旅游协定》。

2003年10月7日至8日,第9届东盟首脑会议在印尼巴厘岛举行。会议通过了《东盟第二协约宣言》(亦称《第二巴厘宣言》)。

2004年11月29日至30日,第10届东盟首脑会议在老挝首都万象举行。会议签署了《万象行动纲领》和《东盟关于一体化优先领域的框架协议》,并通过了《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行动纲领》和《东盟安全共同体行动纲领》。

2005年12月12日,第11届东盟首脑会议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会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东盟宪章的《吉隆坡宣言》。

2007年1月13日至14日,第12届东盟首脑会议在菲律宾中部城市宿务举行。会议确定了东盟宪章蓝图计划并签署了《宿务宣言》。此外,会议还签署了包括《东盟反恐公约》在内的一系列文件。

2007年11月,第13届东盟首脑会议在新加坡举行。会议通过了包括《东盟宪章》《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宣言》在内的一系列重要文件。

2009年2月27日至3月1日,第14届东盟首脑会议在泰国中部海滨城市华欣举行。会议签署了《东盟共同体2009—2015年路线图宣言》。

2009年10月23日至25日,第15届东盟首脑会议在泰国华欣举行。

2010年4月8日至9日,第16届东盟首脑会议在越南首都河内举行。会议通过了《东盟经济复苏和可持续发展联合声明以及东盟应对气候变化联合声明》。

2010年10月,第17届东盟首脑会议在越南河内举行。会议通过了促进经济复苏和人力资源开发的《东盟宣言》、旨在加强保障东盟地区妇女儿童福利的《河内宣言》《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以及实施海上搜救合作的文件。

2011年5月7日至8日,第18届东盟首脑会议在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举行。

2011年11月17日,第19届东盟首脑会议在印尼巴厘岛举行。会议通过了《在全球国家共同体中的东盟共同体巴厘宣言》(又称《巴厘第三协约宣言》)。

2012年4月3日至4日,第20届东盟峰会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峰会通过了一系列重要成果文件,包括第20届东盟峰会《主席声明》《金边宣言》《金边议程》《2015年建立东盟无毒品区宣言》和 《“全球温和派行动组织”概念文件》等。

2012年11月,第21届东盟峰会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峰会签署《东盟人权宣言》。

2013年,第22届东盟峰会、第23届东盟峰会在文莱首都斯里巴加湾市举行。

2014年,第24届东盟峰会、第25届东盟峰会在缅甸首都内比都举行。

2015年,第26届东盟峰会、第27届东盟峰会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

2016年9月,第28届东盟峰会、第29届东盟峰会在老挝万象举行。会议通过了《东盟愿景2025》《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和第三份《东盟一体化倡议工作计划》。东盟国家领导人还签署了共同应对域内外灾害的宣言。

2017年4月,第30届东盟峰会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11月,第31届东盟峰会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会议就建设更加稳定和更具韧性的东盟共同体(即建设以人为本的东盟、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加强海上安全与合作、促进包容性与创新驱动型增长、加强东盟韧性、推动东盟成为区域主义样板和全球事务参与者)进行了讨论,签署了《东盟关于保护和提高移民劳工权利的共识》,通过了《东盟关于预防和打击网络犯罪的宣言》《东盟创新宣言》等多份重要文件。东盟及其对话或域外伙伴领导人共同出席东盟成立50周年纪念活动。

2018年4月,第32届东盟峰会在新加坡举行,会后发表《主席声明》《关于建设韧性和创新的东盟愿景文件》《关于网络安全合作的声明》《东盟智慧城市网络概念文件》。11月,第33届东盟峰会在新加坡举行,通过了《东盟智慧城市网络框架》《关于增加绿色就业以促进东盟共同体平等与包容性增长的宣言》等文件。

2019年6月,第34届东盟峰会在泰国曼谷举行。会议主题为“加强伙伴关系,促进可持续发展”,重点讨论了东盟共同体建设和国际地区问题,发表了《东盟印太展望》《东盟领导人关于可持续伙伴关系的愿景声明》《应对亚洲地区海洋垃圾的曼谷宣言》及其行动框架等文件。11月,第35届东盟峰会在泰国曼谷举行。会议回顾了东盟共同体建设,就东盟未来发展方向、加强东南亚地区各领域可持续发展交换了意见,发表了《东盟关于向第四次工业革命转型的宣言》和《东盟关于气候变化的联合声明》等文件。2020年4月,东盟关于新冠肺炎疫情特别峰会以视频会议形式举行。会议重点就东盟国家合作抗击疫情、恢复社会经济发展等交换了意见,发表了《特别峰会宣言》。6月,第36届东盟峰会以视频形式举行。会议主题为“齐心协力,积极应对”,发表了《东盟领导人关于团结协作主动应对的愿景声明》等文件。11月,第37届东盟峰会以视频形式举行,通过了《东盟全面复苏框架》及其实施计划。2021年4月,东盟在印尼雅加达举行领导人特别会议,东盟轮值主席国文莱会后发表主席声明,介绍东盟一体化建设、推进疫后复苏、加强同伙伴国交流等会议主要讨论情况,并以附件形式介绍东盟领导人就缅甸局势达成五点共识。2021年10月,第38届和第39届东盟峰会以视频方式举行,会议主题为“共同关心、共同准备、共同繁荣”,重点讨论了东盟共同体建设和国际地区问题,通过了《东盟领导人关于支持多边主义的宣言》《东盟领导人关于蓝色经济的宣言》《东盟领导人关于推进数字化转型的声明》等文件。

2022年11月,第40届和第41届东盟峰会在柬埔寨金边举行,会议以“共同应对挑战”为主题,讨论了东盟共同体建设、东盟对外关系和发展方向,并就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交换意见,通过了《关于在东盟主导机制下推动东盟印太展望四大优先领域主流化的宣言》《东盟领导人关于互联互通后2025议程的声明》《东盟领导人关于落实“五点共识”的审议和决定》《东盟领导人关于东帝汶申请加入东盟的声明》等文件。2023年5月,第42届东盟峰会在印度尼西亚东努沙登加拉省纳闽巴霍举行。会议就东盟内部事务、区域发展及国际形势达成了多项共识,发布关于建立东盟乡村网络、发展区域电动车生态系统、推动区域支付互联互通、打击人口贩运、加强东盟机构有效性等合作成果文件。9月,第43届东盟峰会在印尼首都雅加达举行,主题为 “东盟举足轻重: 打造经济增长中心”,发布《关于打造经济增长中心的联合声明》、《关于“东盟举足轻重:打造经济增长中心”的雅加达宣言》(《东盟第四协约宣言》)、《东盟数字框架协定》、《东盟蓝色经济框架》等成果文件。

对外关系

区域关系

东盟积极开展多方位外交,有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俄罗斯、加拿大、欧盟、英国11个对话伙伴。1994年7月,东南亚国家联盟倡导成立东盟地区论坛(ARF),主要就亚太地区政治和安全问题交换意见。10月,东南亚国家联盟倡议召开亚欧会议(ASEM),促进东亚和欧盟的政治对话与经济合作。

1997年,东南亚国家联盟与中国、日本、韩国共同启动了东亚合作,东盟与中日韩(10+3)、东亚峰会(EAS)等机制相继诞生。

1999年9月,在东南亚国家联盟倡议下,东亚—拉美合作论坛(FEALAC)成立。

2011年11月,东盟提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倡议,旨在构建以东盟为核心的地区自贸安排。

2012年11月,在第七届东亚峰会上,东南亚国家联盟国家与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6国领导人同意启动RCEP谈判。

2017年11月,首次RCEP领导人会议在菲律宾马尼拉召开。

2020年11月,第四次RCEP领导人会议以视频方式举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东盟十国在会上正式签署RCEP协定。2022年1月1日,RCEP正式生效。

2023年9月,当地时间9月4日,东南亚国家联盟同环印度洋区域合作联盟太平洋岛国论坛,在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召开的第43届东盟峰会及系列会议期间签署合作备忘录,共谋合作与发展。

对华关系

中国与东盟自1991年开启对话进程。经过30多年共同努力,双方政治互信明显增强,各领域务实合作成果丰硕。双方都认为中国-东盟关系已成为东盟同对话伙伴关系中最富内涵、最具活力的一组关系,发展前景广阔。

政治上,中国于1996年成为东盟全面对话伙伴,2003年作为东盟对话伙伴率先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与东盟建立了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2006年是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15周年,双方在广西南宁成功举办了纪念峰会。2011年是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0周年,双方举行了纪念峰会和纪念招待会等一系列交流活动。2013年是中国-东盟建立战略伙伴关系10周年,双方举行了中国-东盟特别外长会、互联互通交通部长特别会议、中国-东盟高层论坛等一系列庆祝活动。10月,习近平主席访问东南亚国家,倡议携手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2016年是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5周年,双方举办了一系列纪念活动。2017年是东盟成立50周年,习近平主席就东盟成立50周年向东盟轮值主席国菲律宾总统杜特尔特致贺电。2018年是中国-东盟建立战略伙伴关系15周年,国务院原总理李克强访问东盟秘书处,和东盟轮值主席国新加坡总理李显龙就建立战略伙伴关系15周年互致贺电。2021年11月,习近平主席和东盟国家领导人共同出席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纪念峰会,宣布建立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2023年9月,李强总理出席在印尼雅加达举行的第26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会议取得丰硕成果。

2014年以来,中国同东盟共同举办了文化交流年、海洋合作年、教育交流年、旅游合作年、创新年、媒体交流年、数字经济合作年、可持续发展合作年、农业发展和粮食安全合作年等主题年活动。2024年为“中国—东盟人文交流年”。

经济上,中国自2009年起成为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2010年1月,中国-东盟自贸区全面建成。2014年8月,双方宣布启动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2015年11月,双方签署《关于修订<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项下部分协议的议定书》,标志着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正式结束。2019年10月,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议定书》全面生效,产品原产地规则修订版也于8月正式实施。2023年,中国东盟贸易总值为6.41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0.2%,占中国外贸总值的15.4%,双方连续四年互为第一大贸易伙伴。自2004年起,中国-东盟博览会暨商务与投资峰会每年在广西南宁举行,迄今已成功举办20届,成为中国与东盟国家经贸往来的重要平台。双方还设立了中国-东盟合作基金,用于支持具体领域合作项目。

东盟10国均已成为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目的地,双方互为主要旅游客源对象。2019年,双方人员往来超过6500万人次,每周往来航班近4500架次。截至目前,双方结成241对友好城市。

在国际地区事务上,双方协调与配合进一步加强。中国坚定支持东盟在东亚合作中的中心地位,双方在东盟与中日韩合作、东亚峰会、东盟地区论坛、亚洲合作对话、亚太经合组织等合作机制中保持良好沟通与合作。

双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对话合作机制,主要包括领导人会议、部长级会议、高官会等。2009年,中国设立驻东盟大使。2012年9月,中国驻东盟使团成立。2011年11月,中国-东盟中心正式成立,系双方唯一的政府间国际组织,旨在促进贸易投资和文化旅游等领域交流合作。

2021年1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正式宣布建立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2023年为“中国东盟农业发展和粮食安全合作年”

主要成就

东盟以“东盟方式”为基础,形成东盟分别与中日韩(“10+1”)、东盟与中日韩(“10+3”)、东亚峰会(东盟10国与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和俄罗斯8国,即“10+8”)等对话合作机制,在促进区域和平稳定、区域一体化合作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社会评价

作为一个成立40年的地区性组织,东盟在促进区域合作、促进各成员国经济社会发展、加强与区域外部国家的协调等方面均作出了重大努力,并取得了巨大成就。尽管褒贬不一,东盟终以其成功的实践告诉世人,只要加强团结与合作,小国、弱国也可以有所作为,它们同样能在地区和平、稳定与发展,地区新秩序的建立等方面做出自己的贡献。( 《珠江经济》 评)

相关事件

当地时间2022年11月11日,第25次中国-东盟(10+1)领导人会议宣布:2023年为“中国东盟农业发展和粮食安全合作年”

当地时间2023年9月6日,东盟秘书处发表第43届东盟峰会主席声明。声明称,本届峰会回顾了东盟各项事务的进展,并重申东盟致力于进一步加强东盟机构能力和效力,以应对当今的挑战,继续保持地区增长和繁荣的中心地位。重申坚定支持维护多边主义,维护和促进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和平解决争端。声明还称,东盟同意菲律宾担任2026年东盟轮值主席国,同意将东盟在雅加达的办公地点更名为东盟总部。

当地时间2023年9月19日,东盟首次联合军事演习在印度尼西亚南纳土纳海举行。参与国除东盟所有10个成员国外,还包括准成员国东帝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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